排污阀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排污阀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民间借贷提前扣除利息是否违法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15 15:13:38 阅读: 来源:排污阀厂家

近日,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,当庭判决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约定无效,借贷本金按实际出借额认定。

罗某因酒店扩张,急需资金。2013年12月初,罗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冯某,冯某答应提供100万元的贷款,期限为2个月,但要求利息按每月5%计算,并且利息预先从本金中一次性扣除。罗某虽然觉得条件苛刻,但确实急需这笔资金周转,也只好同意。

收到90万元的资金后,罗某出具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。两个月过去了,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,罗某未能按期清偿借款,冯某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法院判决罗某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逾期利息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预扣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。利息作为本金的孳息,应当从本金出借之日起计算,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

“本案中,罗某只收到90万元,却要为100万元支付利息,显然不公平。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: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”审理法官认为,这起案件中双方约定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,显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因而无效。

也就是说,本案的借款本金应认定为90万元。双方约定的月利率5%,超过借款行为发生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,超过部分的利息,法院不予保护。据此,法院判决罗某在10日之内偿还冯某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。

点评:法院法官介绍,近年来,民间借贷日渐活跃,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也逐年增加。贷款人利用借款人急于借款的心理,设置苛刻条件,侵害借款人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。法官建议,有关部门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,规范民间借贷行为,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濮阳代做投标书

轨道式翻抛机工艺要求

氟美斯滤袋

收购微软lumia640手机液晶触摸总成

高新石墨制品生产